□本报记者 侯沛丽 文/图
在今年的“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中,魏雷恩围绕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目标,依法行使民事检察职能,护航企业发展,履行调查核实权,坚持“穿透式监督”,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检护民生”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魏雷恩是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今年年初以来,其参与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件,为农民工讨要工资,通过支持起诉、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取证据、帮助申请法律援助,追回劳动报酬20万余元,有效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赡养费、扶养费民事监督案件中,当事人均为弱势群体,在诉讼中系弱势方,对法律的认知能力、应诉能力存在不足,往往造成胜诉后自身权益得不到切实保护的情况。”魏雷恩表示,在民事检察监督过程中,他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抓手,加强对审判程序的监督,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展“检察护企”
护航民企发展
在办理汤阴县某公司申请民事监督案件中,魏雷恩最大限度发挥检察一体化协作力量,深挖细挖线索,与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协同发力,形成刑事民事打击合力,积极作为,促成公检协作、刑民配合,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调取证实虚假诉讼行为的证据。
在办理涉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时,他强化能动履职理念,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对生效裁判以及审判程序、执行行为进行系统性、全方位监督。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延展检察职能,走访涉诉企业,送上“法治套餐”,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魏雷恩带领民事检察部门调查核查民事案件事实,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联合侦查人员开展案件调查,引导侦查取证,与法院协商共享虚假诉讼线索信息,通过联动信息排查,抓好线索挖掘工作,借助公安机关侦查资源,及时收集、固定、夯实案件证据,成功办理汤阴某公司申请监督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400余万元。
在汤阴县某供销合作社申请监督一案中,魏雷恩坚持“检察护企”和“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相融合,积极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依法化解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疑难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该案件被安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经验转发,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足检察职能
延伸普法触角
魏雷恩坚持在办案中延伸检察职能,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企业遵法守法意识。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他带领干警深入案发企业进行普法宣传,走访某公司和其他涉诉企业5家,帮助企业建立涉法涉诉法律制度,保障企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到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召开座谈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深入周边村庄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发放虚假诉讼宣传资料,有效普及了虚假诉讼相关法律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