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婧瑜)“今年,我市坚持落实县级政府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了运维机制,全面实施提质增效,不断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和运行效能。”11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通过理顺管理机制、完善运维机制、强化日常督导等措施,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任务,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难点。我市多措并举实现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维,进一步明确了设施县级主管部门,全力保障运维经费,实现提质增效。截至10月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85.7%,较去年提升29.1%;全市87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86个正常运行,正常运行率达9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梯队。
明确主管部门,完善运维机制。为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部门间职责不清、都管都不管的问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县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维县级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回归监管角色,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目前,各县(市、区)均已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县级主管部门,全市 9 个县(市、区)中,7 个由县住建部门负责,2 个由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彻底解决了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对推动设施整治提升和正常运行起到了主导作用。与此同时,各县(市、区)积极实施建立“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运维机制,目前,已有7个县、区建立了相应运维机制,运行效果明显。
强化督导核查,确保提质增效。市生态环境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利用无人机、全国农村环境整治成效系统等手段,每季度对全市所有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通过通报、提醒、督办或约谈等措施,督促县级政府主动作为,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全力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在坚持推进各项设施提质增效的过程中,由县级主管部门牵头,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对辖区内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及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逐一排查,一站一策,建立分类管理台账。设施正常的移交第三方运维公司运维,设施损坏的由所在乡镇或县级主管部门负责维修后移交运维公司,设施配套管网不全、人口少、收水量不足的,考虑退出或异地使用。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坚持加强监管,杜绝污水直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