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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顺:

扎根基层 用法律守护一方百姓(洹法故事)

工作中的李长顺

一件件纠纷的化解,背后是法官挥洒的汗水和付出的心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法庭工作的每一天都相同,但又都不同。——李长顺

□本报记者 王璐 文/图

“耐得下性子、俯得下身子,踏实做好服务群众的每一件事,是法院人做事的本分。”9月25日,谈及如何做好群众工作,殷都区人民法院水冶法庭法官李长顺有这样的认识。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李长顺为记者讲述了这样一起讨薪案件。2022年3月,老王等5人到被告侯某承包的工程做木工,但工程完工后未拿到工资,只有侯某为其出具的一张欠条,自此老王等人开始了漫漫的讨薪之路。2024年,由于迟迟要不到工资,老王等人万般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件受理后,李长顺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及时联系到老王等人,安抚他们的情绪。同时想尽一切办法与侯某取得联系,从情理、道理、法理入手,最终说服侯某支付欠付的农民工工资。

“不容易啊,两年了,终于有结果了,谢谢李法官,多亏了你,我们的血汗钱才没有打水漂。”拿到工资的老王激动地握着李长顺的手说。

在李长顺看来,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多发生在基层,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就要扎根在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派出机构,每天接触的多是家长里短的事,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应将“案结事了人和”和“实质性化解”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调解非对抗性、经济性、及时性等优势,做实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始终,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调中有判、判中有调,力促既解案结、又解心结,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融入基层、贴近一线的优势,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等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努力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在扎根基层的30年间,李长顺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数十年如一日地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诠释为民司法的初心和情怀。正如他所追求的那样:“始终把为人民服务记在心上,利用自身所学为群众解惑答疑、定分止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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