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记者 王璐)近日,文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赴河北省廊坊市开展异地执行,将被执行人依法拘留,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据了解,2018年,方某、马某与安阳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种子种植合同,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种植“白花前胡”种子。因未达到预期效果,该公司怀疑种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对种子进行鉴定,结果认定为假种子。后该公司多次找方某、马某就种植损失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但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该公司将方某、马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种子款、鉴定费等共计5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无法掌握方某、马某行踪而无法对其进行拘留。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锁定被执行人方某在河北省廊坊市。在了解详细情况后,该院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针对方某逃避执行行为,执行干警严肃释法明理,耐心讲明利弊,告知其抗拒执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方某反抗情绪依然高涨,执行干警多番释法明理仍不为所动。最终,执行干警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下,于当晚将方某依法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