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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晶:

历经千辛万苦把群众的“白条”变现

工作中的宋子晶(本报记者 王 璐 摄)

□本报记者 姚庆云 王 璐

在龙安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些人,他们穿梭于城市乡村、大街小巷,查找被执行人的踪迹,与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他们就是法院的执行法官。

8月5日,在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宋子晶每天都会接到大量的当事人来电,当事人经常会说“我的案件这么久了,什么时候你们才能要回来钱?”“我要是能找到人、找到线索,还要你们干什么?”这些话,宋子晶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一开始,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或责问时,宋子晶常常会感到手足无措。但随着办案经验的丰富,现在的她总能从容应对。

宋子晶认为,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对案件本身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根源。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老李和宋某是母子二人,与申请人尤某一起合伙做生意,一直有经济往来。母子二人对法院判决的数额表示不满,原因是已经给过申请人2万元。因其没有证据,法院并未支持。老李和尤某二人一见面就剑拔弩张。老李已经是70多岁的老人,儿子宋某患有癌症常年卧床,两人均不适合采取拘留措施。

宋子晶走访发现,母子二人名下仅有一处农村住宅,老李将一间房屋改造后对外出租。宋子晶在向两家租户送达冻结租金手续时,两家租户拿出收据条后均表示,老李儿子因看病需要钱,已经预收了当年房租,对法院要扣留租金的意见很大。宋子晶考虑到租户都是做小生意的,从租金方面执行,效果不好,容易造成新的矛盾。随后,她又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再次对老李和宋某二人释法明理、讲清利害,敦促二人主动履行义务。二人表示确实已经给过申请人2万元。宋子晶将被执行人家中实际情况告诉申请人,通过多次做工作,申请人在数额上作出让步。最终,在她的主持下,老李的女儿愿意做担保人,保证每月出1000元给申请人,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针对“老赖”,宋子晶注重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执行联动、联合惩戒,巧用“拒执罪”,妥善化解纠纷。在执行冯某起诉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一直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张某。申请人提供线索称,张某曾在某村购买房屋,现在该村涉及“城中村”改造,有拆迁补偿款等待发放。得知此消息后,宋子晶立即到该村村委会了解情况。经过多方调查,发现张某夫妻二人已将房屋一切手续都转移到其女儿名下。张某的行为发生在判决书生效后,其隐匿财产,逃避执行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宋子晶立即整理材料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张某家属主动联系法院,将本金和利息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都说执行法官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其实执行工作杂乱繁重,千头万绪,需要有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刚接手“终本续管”工作时,宋子晶工作压力很大。在单位领导的帮助下,她转变了工作思想,调整了工作节奏,总结出高效的工作方法。在处理岳某与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立案前,双方对高某的房产议好价,达成了分配方案。本以为案件进展顺利,可岳某在办理过户时发现,还需要缴纳10万余元的过户费。原来,高某没有办理第一次产权登记,过户时还需要缴纳初次登记费用,双方谁也不愿意承担该费用。宋子晶数次主持双方调解,常常谈到晚上八九点,最终双方各让一步,顺利解决了这个问题。

宋子晶常说,执行是一门艺术,既要想尽千方百计,又要历经千辛万苦,更要说上千言万语,才能把群众的“白条”变现。寻梦之路并不平坦,但她笃行不怠,始终将公正司法“执”在心上,更将司法为民“行”在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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