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慧敏)8月2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监督的决定》。这是安阳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规划实施和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助力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安阳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的又一重大举措。
今年4月底,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安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安阳市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开始全面实施。当前,国土空间规划法尚未出台,现行法规中仅《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作了部分编审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缺乏系统性的法规支撑,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因时而动、主动作为,以人大决定的方式进一步优化整合自然资源保护规划和空间控制规划两大领域长期以来形成的庞大标准体系,做好过渡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文件体系的政策衔接,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起好步、开好局。在这一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形成《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最终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明确要突出底线约束和刚性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等“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突出规划的层级传导、用途管制、专项规划核对审查等要求;对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提出要求,强调要严禁随意变更规划,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明确提出人事、审计部门要会同组织部门研究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细化明确了安阳“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修改程序规定,明确规定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等专项规划需经人大审议、审查或备案;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