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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裁调衔接 一日成功调解两起劳动争议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徐淑霞 通讯员 王宁)“太感谢县人社局了,这么快就调解成功,让我拿到了工资和赔偿金。”6月24日,李某感动地对记者说。

李某告诉记者,她曾在甲方务工,后因二倍工资、经济赔偿金等产生劳动争议,多次协商未果,于5月21日向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6月18日便得到妥善调解。甲方现场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她二倍工资、经济赔偿金等共计3万元。

据了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争议办理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县仲裁委和县总工会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将调解的非对抗性和仲裁的权威性有机结合,仅6月18日一天时间,就成功调解两起涉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经济赔偿金等引发的劳动争议,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这两起争议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示了裁调衔接机制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裁调衔接机制能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的争议解决途径,更有效地让双方节省时间、减少支出,维护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优化裁调衔接流程,提升调解质量,为构建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贡献力量。”县人社局有关领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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