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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人民法院

法官村内“搭台” 纠纷现场化解

本报讯 (记者 王璐)日前,安阳县人民法院许家沟法庭法官张磊、法官助理裴欣欣等人走进许家沟乡相村,巡回审理了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收到良好效果。

据了解,2022年5月下旬,被告刘某驾驶轿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原告许某发生碰撞,造成许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许某住院接受治疗。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且在保险期内,由于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今年5月9日,许某将刘某及保险公司诉至该院许家沟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

立案后,法庭干警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考虑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张磊决定到相村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辩论,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调解意见。庭审结束后,张磊趁热打铁,向旁听村民宣讲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他们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还向村民发放了民法典、反诈防骗等普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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