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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学互鉴拓思路 示范引领促提升

本报讯(记者 王璐)5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人民法庭观摩活动,部署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杨带队观摩并作部署。

李杨一行实地观摩了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法庭、姚村法庭,殷都区人民法院水冶法庭,深入考察了法庭诉服窗口、审判庭、调解室、党建工作室、安检区域等场所。

就进一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李杨强调,一要树牢工作理念,着力提升内生动力。要不断激发推进法庭发展的动力、活力和勇气,突出品牌推动,深挖法庭潜力,选树先进典型。二要把准职能定位,深入参与基层治理。要通过司法数据研判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指导人民调解、强化法治宣传、创建“无讼村居”等方式,最大限度消矛盾于未然、化风险于无形,实现纠纷解决向社会和基层回归。三要坚持非诉挺前,完善多元解纷网络。强化当事人非诉讼解决纠纷引导,推动类型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做实人民法庭指导调解职能,助力形成新时代调解工作大格局。四要健全工作机制,充分激发工作活力。着力构建精准有效的法庭考评机制、完善法庭干警锻炼培养机制、强化法庭人才保障机制,切实形成良好激励导向。五要坚持强基导向,持续强化工作保障。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干警履职保障,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持续夯实人民法庭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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