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璐)5月8日,汤阴县人民法院菜园法庭将巡回法庭搬到村委会,在群众“家门口”处理矛盾纠纷,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据了解,王某与杨某经人介绍走进婚姻,婚后由于各种矛盾,王某选择外出务工,两人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分居后,王某选择结束这段婚姻。因为杨某的反对,王某只能诉至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该院菜园法庭庭长张红霞积极联系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张红霞决定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当天,在庄严的国徽下,一个简易的“巡回审判庭”搬到了乡村。现场,张红霞逐字逐句进行释法明理,认真交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庭审理的每一步程序、法官的每一句询问都会在得到当事人确切的回复后再进行下一步事项。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充分保障双方的权利,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当庭调解成功。
近年来,汤阴县人民法院坚持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运用“请进来”+“走出去”内外联动模式,用“法”理关系,用“情”化隔阂,充分利用巡回审判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将司法服务向一线延伸,以实际行动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新“枫”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