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12月8日,记者从内黄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成功调撤一起因买卖宠物引发的合同纠纷案,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2022年12月,原告张某与被告某宠物公司口头约定由宠物公司为张某寻找一只边牧宠物犬,原告依约履行双方约定义务后,被告却迟迟未找到合格的犬种。经过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于今年3月18日交付小狗。随后,原告对该狗进行了细小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原告通过与被告协商将宠物狗送回,并于当天将小狗送至宠物医院进行治疗。5月12日,小狗因治疗无效而死亡,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退款均未果,遂诉至该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牛砚洲立即与原告和被告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被告承认小狗已经去世的事实,并表示愿意退还部分货款或重新为原告寻找合适的宠物犬。但原告表示只接受退还全部货款并要求被告承担欺诈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牛砚洲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析法明理,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退还全部货款,原告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