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餐饮服务业分餐制、公筷制及“光盘行动”服务规范,积极在全社会推广分餐制、公筷制和“光盘行动”,引导广大消费者文明用餐。
(1)餐饮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各类集体食堂或举行会议、大型活动时,实施分餐制或自助餐等就餐方式。
(2)在公共用餐场所设置专门存放公筷(公勺)的工作台,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消毒日期,便于服务人员或就餐者取用。2 人(含 2 人)以上聚餐时,可在每份菜品旁摆放一套公筷(公勺),或在每位就餐者自用筷(勺)边摆放一套公筷(公勺)(在颜色、长短、形状或材质等方面进行识别)。
(3)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在菜单的部分菜品上增加半份菜或小份菜,并明码标价。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提供剩菜打包服务,杜绝餐桌上的浪费。
(本报记者 张武杰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