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剑昆 通讯员 刘盈畅)今年年初以来, 林州市桂林镇坚持“三结合”,抓好群众精神文明创建,让文明新风吹进家家户户。
示范引领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该镇制订《“乡村光荣榜”选树工作方案》,把“乡村光荣榜”选树活动作为“文明幸福星”创建有力抓手和重要载体,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及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最终选出以刘美苏为代表的“好媳妇”“好公婆”“群众组织好会长”“志愿服务好标兵”“文明乡风建设优秀支书”等14名镇级先进模范,并对先进典型、优秀故事进行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形成以先进为荣、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移风易俗与文明养成相结合。坚持民事民议原则,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以“一约五会”为抓手,开展婚育新风、殡葬改革、丧事简办、禁毒禁赌等宣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让村规民约真正深入人心;开展尊老敬老等活动,弘扬传统美德,引领社会新风尚,截至目前,该镇共组织各类活动30余次,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
精神塑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宣讲党的政策,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坚定理想信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走进基层、走入群众;开展送戏下乡、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生活。截至目前,该镇共组织亲子阅读、戏曲会演、防溺水宣讲等活动40余次,开展学雷锋、清洁家园等志愿活动60余次,播放影片100余部,组建秧歌队等文艺队伍50余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