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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法院

买卖合同引争议 温情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记者 王 璐)7月31日,记者从林州市人民法院龙山法庭了解到,日前,该庭温情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从根源化解了矛盾纠纷,力促双方持续合作、共同发展。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二人为多年业务合作关系,合作期间张某负责推销,李某负责提供货物及安装。但是两年前的一笔业务往来,使二人产生隔阂,合作陷入僵局。因张某长达两年没有给付货款,一次次讨要货款让李某身心疲惫,无奈之下李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该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次将双方约至法庭进行调解,原告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虽然调解失败了,但是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从与原告被告的沟通交流中获悉,二人合作多年,只因这两年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且二人还有后续合作的意向,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认为仍要从根源上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第二次调解特意安排在了被告经营的门店中进行,调解先从原告被告如何创业和多年合作谈起,当原告被告同时回到熟悉的场地时,二人渐渐放下心中的成见,敞开心扉,回忆起往昔愉快的合作经历。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趁热打铁,针对二人还能继续合作和发展的现状,以及此次纠纷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评析和耐心疏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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