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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

多举措推进新生儿参保

本报讯 (记者 王嘉晨)为保障辖区2023年出生的婴儿(以下简称新生儿)依法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5月31日,北关区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3年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需进行参保登记(不需缴费)即可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欲参保登记的,其法定监护人凭2023年新生儿户口簿及复印件、父母一方身份证及参保凭证,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区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目前,北关区辖区各街道(镇)、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已陆续开展了新生儿参保登记业务,各街道(镇)、区直单位也已对辖区内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新生儿家庭进行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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