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魏 兰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必须敢于横刀立马、亮剑发声。”5月12日,提起工作,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振云一字一句说得掷地有声。
2004年,王振云怀着匡扶正义、激浊扬清的梦想,成为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19年来,他先后在市纪委效能监察室、执纪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任职,把对党的忠诚和对纪检监察事业的热爱融入工作与生活,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忠诚干净担当的神圣使命。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善于查案,又要敢于查案。王振云始终坚持公正办案原则,以铁面无私著称。他先后主办了殷墟文物安全、漳河舆情以及安全生产类、统计造假类、环保污染类等问责案件71起,追责问责658人。在殷墟文物安全问责案中,他严格落实各级领导批示要求,顶住各方压力,克服“时间跨度长、划分难认定、涉及人员多、量纪尺度难把握”等难题,问责44人,被中纪委定为问责典型案例。在主办中央、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的漳河舆情问责案件中,他坚持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查起,对失职失责的39名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在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问责任务中,王振云任谈话外查组小组长,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得到省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王振云善于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固化成果,是大家公认的“问责专家”。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他经过深入调研,结合实际撰写了《应对问责泛化的对策》调研报告,为问责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提供了理论支撑,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安阳市纪委监委精准规范问责实施办法》。
在全市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中,王振云积极探索创新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三四三”工作模式,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519件,处理695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惩腐打伞工作连续三年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前三,2020年全省排名第一,2021年安阳市纪委监委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王振云被评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他主办的李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把持操控基层政权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案,问责2个党组织和44名责任人,被省纪委监委评为全省10大精品问责案件之一,编入《省纪委监委问责工作典型案例汇编》,相关做法被省扫黑办专刊印发。
工作中,王振云始终把执纪为民刻在自己的心坎上,凡是关系群众利益的,他都全力以赴去做。近3年来,他推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069件,处理1918人,有力遏制了腐败在基层的蔓延势头。2021年8月,为提高行政服务质效,他组织开展了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专项行动,出台了《关于强化政务服务办理时限政治监督的八条措施》,对全市43个职能部门2261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进行了两次压缩,承诺办结时间累计从7371个工作日压缩至3255个工作日,减幅55.8%。2022年年初,汤阴县爆发大规模疫情,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他不顾个人安危、闻令而动,连夜带队逆行奔赴疫情防控一线,既督又战,为汤阴县22天实现“双清零”目标提供了坚强保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纪检监察人的爱民情怀和责任担当。2022年11月,针对城市“问题围挡”影响群众出行、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他督导城管、住建等部门拆除“问题围挡”206处27466米,开放道路9条11580米,制定《规范建成区设置围挡管理工作办法》等长效机制。他紧盯关键时间节点、重要环节,相继组织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51起,处理434人,通报曝光237起310人,为有效推动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了力量。
因工作业绩突出,2016年、2017年、2019年、2020年王振云4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个人,2021年被授予安阳市五一劳动奖章。今年,通过层层评选公示,王振云被授予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一身正气惩腐恶,心忧百姓情意浓;两袖清风不染尘,敢于担当铸忠诚。19年栉风沐雨,王振云默默地战斗在纪检监察第一线,清贫而忙碌,无怨无悔,用自己的忠诚勤勉和廉洁奉献谱写着对纪检监察事业的热爱,奏响了一曲正气之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