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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 检察长包案解民忧(一线见闻·基层行)

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11月8日下午,市民靳某到滑县人民检察院,向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敏表示深深的谢意。

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靳某系盗窃案立案监督申请人,2017年,因其放置在施工工地的数百桶真石漆丢失,靳某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不立案决定,以信访方式到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该案系信访人首次向检察机关申诉,依照最高检关于领导办理信访案件相关规定,应当由领导包案办理。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敏发挥“头雁效应”,亲自办理,对本案进行了全面审查,调取本案全部卷宗,鉴于本案涉及民营企业纠纷,控告双方各执一词,时间跨度大,相关证据调取难度较大,陈敏面对面接谈申请人靳某,详细了解靳某诉求及理由,与被控告人逐项核实证据,实地走访该案工程项目部,与案发时项目部负责人落实控告双方协议签署及工程款领取情况,向公安机关原案承办人深入沟通交流。经审查认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属双方经济纠纷。

为更充分为申请人释疑解惑,陈敏主持召开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听证员参加的简易公开听证,由检察官和听证员现场解答申诉人的疑惑,让申诉人有理能讲、有怨能诉、有惑得释。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今年9月30日,陈敏联系双方坐在一起,聊事实、化矛盾,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控告人当场给付靳某真石漆相关费用4万余元。靳某对检察机关特别是检察长亲自办理自己的监督案件,为其解开了5年之久的心结表示满意,向检察机关送锦旗表示感谢。

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机制,检察长亲自包案办理涉企类信访案件,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既提升了办案质效,减少信访人的“诉累”,又避免了重复信访,增强了群众信任感,“小案”不“小办”,折射了大民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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