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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彩礼惹纠纷 法官调解当场还

本报讯 (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张耀文)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豆公法庭顺利调解一起因彩礼纠纷引发的案件。承办法官王学方巧妙对当事人进行疏导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孟某和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21年6月17日举行订婚仪式,原告孟某向王某及其父母给付订婚彩礼现金36000元、倒水费和“三金”首饰等;同年10月27日,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典礼,孟某又向王某给付彩礼现金138000元、一部苹果手机及“钥匙钱”。之后不久,王某就拒绝和孟某在一起生活,孟某认为与王某成婚无望,多次向王某及其家人提出解除婚约、退还彩礼,但王某及其家人拒绝返还彩礼,最终孟某诉至法院。

法官王学方在仔细了解案件经过后,考虑到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分歧较大,若处理不当,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他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辅以“背对背”调解模式。在调解过程中,王某及家人坚持认为,谁解除婚约,谁应当承担损失,女方不必退还彩礼。王学方耐心告知王某,依照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且孟某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因彩礼尚欠有外债,建议双发顾念往日情分,即使无法共同生活,也应好聚好散,双方各退一步,才能避免矛盾激化。王学方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耐心劝导王某及其家人,最终双方放下成见,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至此,这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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