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9月16日发布的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权益投资收益额631.80亿元,投资收益率4.8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2016年12月受托运营以来,累计投资收益额2619.77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6.49%。
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开辟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新渠道。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社保基金会已与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约,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部分结余资金。
“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达4.88%,交出了一份令人较为满意的成绩单。在充满不确定性的2021年,获得了具有相对确定性的投资回报,实属不易。”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鲁全认为,这也充分显示全国社保基金会的投资管理体制和总体投资管理策略是有效的,并且经受住了外部环境的考验。下一步,应在维持收益率水平的基础上,更加充分地发挥基金功能,为国家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全国社保基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合理配置基金资产,优化股票存量资产结构,适时开展新增策略产品投资。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股权投资,助力推动科技创新和实现“双碳”目标。在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基础上,积极通过基金投资助力委托省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全国社保基金会采取直接投资与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投资运作。其中,直接投资由社保基金会直接管理运作,委托投资由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管理人管理运作。年报显示,2021年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权益总额14604.73亿元,其中,直接投资5574.10亿元,占比38.17%,委托投资9030.63亿元,占比61.83%。
记者了解到,在实践中,对委托投资组合开展年度考评是全国社保基金会加强委托投资管理的重要抓手。日前,全国社保基金会首次对外公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境内证券委托投资组合年度考评结果。结果显示,委托投资组合总体运营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针对个别考评落后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会将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督促管理人改进提高,不断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创造更好的投资收益。
下一步,全国社保基金会将更好地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立足委托省份基金结余规模存在较大差异的实际情况,稳妥推进创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更好地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和助力委托省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双赢。(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