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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成功调解一起建房施工合同案

本报讯 (记者 王 璐)近日,汤阴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走进孙庄社区,在社区的协调和帮助下,经过多次走访和组织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案件。

2020年5月,原告李某与被告申某签订了《建房协议书》,约定申某负责李某房屋建设施工,工期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9月1日。2021年,由于对施工标准及工程进度款存在争议,导致房屋建设被搁置,李某曾起诉要求申某继续履行合同,后因双方就继续施工达成补充协议,李某撤回了起诉。不料,近期李某再一次到法庭起诉,要求解除与申某之间的建房协议并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发现因双方对房顶造型费用存在争议,目前房屋建设再次停工。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勘验,查看房屋建造情况,同时汇聚多方力量,委托孙庄社区主任对案件进行调解沟通。8月22日,承办法官第四次来到孙庄社区,并邀请具有农村建房施工专业知识的热心人士参与调解,经过多次分析、调解和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该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聚焦人民群众的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将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延伸到田间地头,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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