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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磨一剑 文明花常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汤阴县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纪实

□本报记者 郭 凡

通讯员 唐 宇 实习生 王 雨

七月流火,八月未央。7月13日早上,天空中还不时飘着蒙蒙细雨,但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随处可见身穿红马甲、头戴小红帽,手持写有“文明汤阴人”字样旗帜的志愿者,他们已经准时来到各个分包路口,站在指定位置,协助交警对早高峰时段的过往行人和车辆进行疏导,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汤阴县文明办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于2019年7月启动了文明交通早高峰志愿服务活动。两部门合理规划城区主要交通路口,确定在每个工作日的早上7∶25至8∶00,各交通路口安排3名至5名志愿者和2名至4名交警联合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县委宣传部还对活动进行了专门的会议动员部署,各单位迅速组织,积极参与,进行了岗前培训和责任分工,通过观看专题视频和在交通路口进行现场培训等形式,提升志愿者文明执勤、规范执勤的能力素养。

在各交通路口,志愿者对行人及非机动车逆行、不按规定走机动车道、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纠正,用亲切的微笑、得体的语言,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向过往行人进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用手中的旗帜提醒过往行人注意交通信号灯,倡导文明出行,帮助和督促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引导者、践行者。

在人民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人民路中学的志愿者分别站在路口的4个方向,手持旗帜,及时指挥和劝导着行人及车辆通行,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宣传教育。人民路中学校长付志兴表示:“各单位早高峰执勤活动的开展促使人们的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出行有了更高的自觉性,文明交通行为蔚然成风。”在路边一门店,老板李银峰表示:“有‘红马甲’和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就是好!现在社会风气好多了,要是人们的交通意识再增强点、自觉性再高点就更好了。”

汤阴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至今已持续开展了4年,参与活动的志愿队伍有240余支,参与的志愿者达4.2万余人次,他们冒严寒、战酷暑、顶风冒雪,准时到岗,积极为过往群众指路导向、宣传交通规则和安全知识,解决和疏导早高峰时间段交通安全问题,极大提高了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这种长期、有意识的引导,让每个出行的市民都能将文明交通的意识根植于内心,然后转化为自觉行为,树立和维护文明汤阴良好形象。”

个人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引导广大群众争当“文明汤阴”的传承者、践行者、传播者,为建设美好汤阴、奋力争当豫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标杆营造良好精神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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