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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遭遇“限高令” 被执行人迅速履行义务

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宛姗姗)“我不能购买飞机票了,真是太后悔了,我现在就把罚款交了。”日前,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刚一上班,便接到了被执行人卢某要求主动履行的电话。

2020年,卢某因酒后驾驶被内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当场查获,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罚款2.1万元。刑满释放后,卢某一直未上缴罚款。2021年3月,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向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卢某迟迟未履行。执行中,办案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查找其下落,但因其长期在外打工,难以查找。经过对其名下财产,线上、线下的查控也没有发现任何财产信息,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了让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兑现,该院对卢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进行高消费行为。今年7月,当卢某需要乘坐飞机,却因限制高消费而无法购买飞机票时,他才悔不当初。最终,卢某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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