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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同志逝世

安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2年6月27日5时30分在焦作逝世,享年66岁。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直有关单位送了花圈。

朱明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王新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河南省政协副主席霍金花、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国荣、张广智,安阳市袁家健、高永、黄明海、徐家平、易树学等和部分市级离退休老领导,焦作市李亦博、王建修、杨娅辉等领导,朱明同志家乡及曾经工作过的单位代表,通过到医院看望、慰问家属和送花圈、发来唁电、参加遗体送别仪式等多种形式进行慰问和悼念。

朱明同志1956年7月出生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1973年12月,参军入伍在武汉军区后勤部工程209团,先后任战士、排长,其间就读于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197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月转业到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先后任干事、综合科副科长;1988年12月调入焦作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任信息查办科科长;1991年6月任焦作市委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6月任焦作市委副秘书长;1996年4月任博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01年3月任焦作市中站区委书记;2004年3月任安阳市政府副市长;2004年6月任安阳市政府副市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2006年12月任安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2007年1月任安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2009年6月任安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2010年11月任安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2年7月任安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2014年3月任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18年10月退休。朱明同志是河南省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朱明同志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勤政为民,胸怀坦荡,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是党的好干部、好党员。在焦作工作期间,经常深入农村、企业、社区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在安阳市委、市政府工作期间,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着力抓好教育、旅游、文化、高新区、统战、政法和经济发展等工作,殷墟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担任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挥常委会整体功能,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加强改进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方式,拓宽代表联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提升了全市人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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