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怀
未成年人保护是党的少年儿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未保法)实施一年来,全市民政部门聚焦职责任务,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兜底保障,发挥法治规范引领作用,聚力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 扛稳政治责任
民政部门是新未保法规范最多的政府具体职能机构之一,新未保法24处提到了民政部门,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的法定地位。
“十三五”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存需求、发展需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整合公共资源,夯实基础设施,扩大服务供给,深化探索实践,推进改革创新,完善保障措施,全市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在“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新未保法的实施对民政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明确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顺应新时代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贯彻落实新未保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对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实施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紧密结合,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扛稳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
理清工作思路 履行工作职责
新未保法专门增设政府保护章节,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任务更为清晰,不仅要切实承担起困境儿童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任务,更要牵头担负起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职责。全市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新未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过程中,对标“四个意识”,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全民关爱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坚持法治引领。发挥法治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落实法律责任。坚持儿童优先。把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全面提升儿童关爱保护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坚持系统推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局谋划、统筹布局、整体推进,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强化儿童关爱保护的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上下联动、内外联动。着眼“两个大局”,从推动民族薪火赓续的使命高度、保障千万家庭利益的情怀深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维度,高质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聚焦能力提升 营造友好环境
提升兜底保障服务能力。优化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提升市儿童福利院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安置、社会工作等服务能力,集中养育市域内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并向社会散居孤儿、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专业服务。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服务、精准化保障水平,全面推行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完善困境儿童分类救助,建立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救助机制,根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创新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保缴纳工作,实施关爱未成年人成长项目,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帮扶、技能培训、志愿服务等服务。
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立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有效整合县级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民政服务机构的人员、场所、职责等,将其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到 2024 年,在现有108个未保站的基础上,各县(市)以及确有需求的市辖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将实现全覆盖。
提升基层队伍工作能力。把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基层工作人员选配到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岗位上来,按照“分层级、多形式、全覆盖”的原则开展培训;以持续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队伍能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公益慈善力量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提供更专业、更精准的服务,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机制,为社会力量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优惠便利条件。大力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通过结对帮扶、慈善捐赠、爱心捐助、公益创投等多种形式,加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精准化、常态化救助帮扶。
(作者单位为安阳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