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阎 亮
3月18日15时许,在文峰区宝莲寺镇崇召村的文化广场上,眼见身着检察制服的干警在摆放桌凳,几个正在一旁晒太阳的大爷大娘就围了过来,想看看他们要干啥。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警吴清亮顺势招呼他们坐下,说要和他们拉家常。
原来,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到崇召村是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但是,和去企业、机关、校园举办法治讲座不同,此次法治宣讲之前,为了吸引这些看热闹的群众,吴清亮先卖了个关子:“大爷大娘,我先做个小调查,谁家今年打算给儿子娶媳妇哩,您举一下手。”
两个大娘举起了手,其中一位穿花棉袄的大娘补充说:“俺家入秋后准备给小子办事嘞!”
“大娘,那我问你们,孩子结婚,按照习俗,咱是不是得给女方彩礼,那彩礼是谁的财产呢?”吴清亮趁机抛出第一个问题。
“那肯定是小夫妻俩的呗!现在老人谁还要孩子这个钱。”“花棉袄”大娘快人快语。
“大娘,那我今儿来给您普个法,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彩礼都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女方可以任意处置。离婚时,男方不能要求分割。”看时机成熟,吴清亮赶紧切入正题。
人群中有人开始小声讨论,还有人讲起了乡间关于骗彩礼的见闻。看文化广场上这么热闹,一时间,骑电动自行车路过的、附近开小超市的、原本在远远观望的……又有不少村民围了过来。
“那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呢?”吴清亮继续普法,“从法律上来讲,有3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第一,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吴清亮一边讲解一边招呼村民们坐下听。
就这样,采取你提问我作答、你一言我一语的方式,吴清亮和该院第八检察部干警岳嘉伟,分别就大家关心的遗产继承、借款合同、电信诈骗、入户盗窃等问题,和现场的村民进行了讨论交流。他们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鲜活案例切入,耐心释法说理,并教大家有效规避电信诈骗、公共场所盗窃的方法,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这两名同志讲的法律知识,俺不仅听得懂,在生活中还用得上,希望检察干警以后多来给俺普普法。”对于这次的法治宣讲,崇召村村民刘海平竖起了大拇指。
记者了解到,按照全市“百家市直单位包百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和崇召村结成了帮扶对子。此次到崇召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既是该院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全市开展文明单位“四送一助力”结对帮创活动的贯彻落实。作为全国文明单位,该院推荐两名员额检察官入选“四送一助力”专家人才库,并向分包的帮扶村宝莲寺镇崇召村和二十里铺村捐赠了图书,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