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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4日 星期

发挥哨点作用 严格药品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督导检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本报讯 (记者 赵 慧)为织密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预警作用。连日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开展滚动式、全覆盖督导检查。

本轮督导检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兵分3路,同时在各县(市)区的零售药店中展开工作,以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督导检查人员除了采取常规检查模式,还以购药群众、发热人员的身份对药店进行暗访。重点检查药店货架和柜台内有无退烧药、止咳药以及有抗病毒、退热功效的中成药,是否实名登记销售消炎药、感冒药,是否在门口安装视频监控及录音设备,是否对于询问退烧、止咳类药品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及时报告药店所在办事处(乡镇),对体温≥37.3℃的购药人员处置是否符合要求等。

督导检查中,他们发现,各零售药店均下架暂停销售退烧药、止咳药和有抗病毒、退热功效的中成药。但是仍然有个别药店存在未对询问退烧药等四类药品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上报的情况。针对此类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零售药店及相关监管单位进行了通报和约谈。

自1月31日以来,全市累计督导检查零售药店3465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086人次,对23家未达到要求的药店进行责令整改,对6家存在问题的药店进行停业整顿,达到处理一家、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抓好疫情防控药店监管,确保监管责任到人,夯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前哨”作用;提高检查标准,持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力度,严格药品购进渠道检查,做到疫情防控和质量保障“双保险”,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违反规定销售相关药品的药店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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