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 凡
“派驻纪检监察组应该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的哪些会议?履行哪些职责?被监督单位二级机构是不是派驻监督的范围?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成效如何才能体现?”2021年12月30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在派驻监督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在开展派驻机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后,得到了有效化解。
据了解,2021年以来,为进一步破解派驻监督面临的各种问题,更好地发挥“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汤阴县纪委监委不断摸索、探究、深化派驻监督的有效路径,通过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机制、强化人员管理等多种方式,在确保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有章可依”的同时,整合多方力量,压紧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派驻监督基础,以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强化协同联动。针对能力储备不够、触角延伸不广、沟通协作不强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派驻机构监督检查联动协作的通知》和《汤阴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例会制度》,建立“1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个纪检监察室+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服务和保障。通过调研指导、定期例会、问题会商、联合督导等方式,构建委机关与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同时,建立派驻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要求派驻机构及时发现驻在部门领导干部的一般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委。
延伸监督触角。对全县各类指挥部、县直单位的二级机构及其党支部成立和纪检委员设立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监督单位特点及情况,对符合设立纪检委员的二级机构党组织,确定纪检委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确保实现对全县县直单位监督全覆盖。完善例会、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有效解决二级机构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截至目前,汤阴县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党组织纪检委员均已配备到位。
提升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派驻监督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监督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机制,压紧压实驻在单位监督责任。定期与驻在部门沟通会商,共同研判形势,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并提出监督建议。根据驻在部门行业特点和业务特点,探索制定个性化监督清单和监督措施,推动派驻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推进派驻机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稳步推进该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