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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9日 星期

市医疗保障局(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一、项目名称:个人账户在全市定点药店购药实现互联互通

工作目标:根据全面做实市级统筹工作要求,积极做好配套相关政策落地,统筹市、县个人账户联网结算,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互联互通,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均可刷卡支付,真正实现全市购药一卡通,群众购药更便捷

主要举措: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二是维护完成职工医保业务系统,实现全市职工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能够在全市范围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使用,互联互通。三是加强督导,现场核实。

责任领导:郝利民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已完成)

二、项目名称:解决住院难、缓解看病贵问题

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我市承担国家DRG改革试点工作,将县二级医疗机构纳入DRG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内生动力,切实解决我市住院难、缓解看病贵问题

主要举措:一是在市区14家公立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DRG实际付费的基础上,增加15家公立县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实际付费范围。二是坚持赋能医疗机构,充分调动医疗机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医疗机构加强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高运营效率。

责任领导:石希庆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已完成)

三、项目名称:解决医疗服务价格“倒挂”问题

工作目标:在充分进行价格测算、专家论证、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理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县级高于市级的问题

主要举措:在调研、价格测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县(市)区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安医保〔2021〕40号),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依据《指导意见》对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并印发相关文件,解决市、县、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倒挂”问题,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责任领导:杨志峰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已完成)

四、项目名称:深入推进汤阴县、龙安区经办医保业务下沉试点工作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省、市改革要求,协调推进汤阴县医保局做好医保经办业务下沉工作,更进一步方便群众手续办理

主要举措:一是成立组织。成立安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规范。在反复调研、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医保服务经办标准,建立医保服务经办清单,制定安阳市基层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印发《安阳市基层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安医保办〔2021〕52号)。三是试点先行。深入推进医保服务经办业务下沉汤阴县、龙安区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卫军刚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项目名称:医保经办业务实现“同城通办”

工作目标:立足“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流程、统一实施,打破业务办理地域限制,改变原有按照辖区属地办理传统模式,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业务“同城通办”,实现全区域服务,提升服务效能

主要举措:一是统一经办模式。制订“同城通办”实施方案,认真梳理“同城通办”事项目录与工作流程,各县区实行一窗式办理模式,受理全市范围内“同城通办”业务。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同城通办”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切实做好登记数据录入工作,做到准确、完整、真实。健全完善申报材料交接的管理制度和台账,确保各申报材料流转做到无缝衔接。三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全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与实地督导,确保经办人员操作熟练,服务顺畅。

责任领导:单如意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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