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郑艳芬)“在外面躲着的这段时间真难受,还了钱,心里总算踏实了。”日前,被执行人张某羞愧地说。
原来,2018年5月,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撞到正在步行的冯某,造成冯某受伤。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冯某便将张某诉至汤阴县人民法院。该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除保险公司赔偿冯某12万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外,张某还需赔偿冯某17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冯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在履行5万元后,突然玩起了失踪,张某的家人也拒绝提供他的准确下落。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张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结果一无所获,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只得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几天前,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称看到张某在村里举办的庙会上。10月28日,执行干警带着法警赶到现场将张某逮了个正着。“你在外面躲着心里能踏实吗?还是老老实实履行法律义务,安心回家过日子吧。”在法院办公室,执行干警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1个多小时的劝导,张某终于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认识到了自己躲避执行的错误。最终,张某与申请执行人冯某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支付冯某12万元。随后,张某将筹集到的12万元赔偿款交到冯某手中,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