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王建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璐 省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刘士勇 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张进忠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主持人
张卫东 中共安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8日
本报讯(记者 牛思明)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个就政务服务进行专门立法的设区市。《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政务服务运行步入法制化轨道。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国在《条例》发布会上介绍了《条例》制定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王建国介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政务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事关民生福祉。近年,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标准化、便民化,不断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全市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为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制定《条例》既是贯彻落实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的现实需要,这将为我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地方立法计划安排,《条例》制定工作于2019年10月启动,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委提前介入。2021年2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草案)》。2月18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8月30日,《条例》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审通过。
《条例》的制定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了全过程民主的立法理念。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及政府相关部门坚持开门立法,广征民意,先后采取实地调研,与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座谈,听取专家学者及业务工作人员意见,委托县(市)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服务基地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通过《安阳日报》、市民之家网、市人大信息网公布草案全文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积极听取省人大指导意见,并就《条例》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其间,经过多次修改,数易其稿。最终,《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高票通过,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办理、政务服务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八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进忠介绍,《条例》体现了“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的立法理念,内容全面具体,重点突出,特色明显。
一是理清了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条例》第五条至第七条对政务服务管理体制进行了较为科学合理的规定,进一步厘清了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政务服务有关部门的法律主体职能和法律关系,权责清晰,主体明确,有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职尽责。
二是充实了政务服务建设。为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条例》第二章对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数据化建设、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队伍建设等内容作了明确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其对线上线下对接融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统一标准化流程再造等进行了特别强调,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提供了有力基础、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
三是突出了最大化便民利民。为了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慢”“繁”“难”等问题,《条例》规定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如为了最大限度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条例》规定了容缺受理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进度查询制;为了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条例》规定了分阶段审批、联合审查、联审联批、惠企政策免审即享、一窗通办、一次性告知、一网通办、免费代办或帮办等服务模式;另外,《条例》还规定了现场办、网上办、就近办;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为申请人提供预约、错时、延时和周末服务等,这些都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政务服务理念。
四是强化了政务服务监督。《条例》从两个方面加强了对政务服务的监督:一是加强了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如《条例》五十一条规定了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加强了社会监督,《条例》五十二条至五十四条规定了好差评制度、特约监督员制度、投诉举报机制。另外,《条例》还对12种违规情形设定了相应罚则,强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
发布会上,省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赵璐表示,政务服务立法是政务服务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的重要法治保障。《条例》的出台是安阳市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的总结提升,意义深远。近年,安阳市在政务服务领域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先后完成了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了河南省地方标准《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与管理规范》,实行了“一门”“一窗”“一次”等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措施,从设施建设、业务办理到服务监督,形成了一套完整体系和管理闭环,有力推动了政务服务环境的优化和提升。《条例》的制定,是对政务服务实践经验的总结、固化和法制化,有利于将安阳市的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同时,也可以为全省其他地区推动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供经验借鉴。赵璐说:“《条例》的出台是安阳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有利契机。希望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系统紧抓《条例》出台的重大契机,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用《条例》为政务服务工作保驾护航,全面推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再提升,推出更多便民利企举措,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要注重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梳理总结,形成有特色的政务服务规范、标准或样板,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政务服务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提供更多的‘安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