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 通讯员 黄保平 尹 博)“被告人李某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然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13张银行卡用于出售谋取非法利益,涉案银行卡流入金额高达1.45亿元……”10月22日,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呼雪峰作为案件承办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鉴于被告人已认罪认罚,庭审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部分内容,呼雪峰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以及警示教育意义等发表了公诉意见。
经法庭评议,全部采纳了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和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对检察机关主导认罪认罚程序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司法为民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之中。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不仅落实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率先垂范的司法改革精神,起到凝聚整体办案合力的作用,同时对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继续把提升办案质效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着力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