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钱要回来了,问题也彻底解决了,法院网上办案高效、便捷、贴心!”近日,山东省德州市的李某某与彭某某“对簿公堂”。让李某某没想到的是,一场原以为需要来回奔波、劳神费力的官司,却被林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在网上化解了。
2018年11月,原告李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山东省德州市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彭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河南省林州市某企业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制作储运系统设备一套,总价220万元,分期付款。原告方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被告方仅支付了货款140万元,剩余80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予支付。
今年6月9日,原告通过网上跨域立案将被告诉至林州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80万元货款及利息,该院员额法官钟星承办该案。7月14日,原告申请财产保全,钟星线上为其办理了保全。8月,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扩散,根据上级要求,该院暂停了线下诉讼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案,确保审判工作正常进行。8月13日,原告再次申请补充保全,钟星再次为原告办理了线上保全。
因疫情防控要求,当事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加上原告方远在山东,往返一次确实不易,钟星专门建了一个微信群,经过数次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向。随后,钟星通过河南网上庭审系统平台对该案进行网上开庭,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并于次日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