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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3日 星期

修订后的《条例》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权责明确


本报讯 (记者 李庆龄)9月17日,记者从《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相较于原《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权责明确,解决了殷墟保护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和问题,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修订工作启动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与市政府联合成立修订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力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修订《条例》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修订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戴海波介绍,相较于原《条例》,修订后的《条例》一是明确了责任主体。为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殷墟保护职责,《条例》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省政府应当加强对安阳殷墟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殷墟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殷墟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殷墟日常保护工作。对市政府、殷墟所在地的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在殷墟保护方面的职责,《条例》也做了划分和规定,主体明确、责任清楚,有利于各级政府及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依法尽职履责。二是加强了资金保障。殷墟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研究需要大量的资金。为此,《条例》规定,省、市、区三级政府都应当将殷墟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除此之外,《条例》还特别规定了省、市政府设立殷墟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土地征收征用、环境整治及遗址公园建设。同时要求,对经费、资金实行严格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三是兼顾了民生需求。由于建设用地指标等原因限制,暂时无法将保护区域内现有村庄居民迁出安置,民生问题亟待解决。针对此种状况,《条例》规定,由省、市、区政府制订搬迁安置规划,统筹解决搬迁安置用地和经费,因迁建造成单位或者个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条例》还规定了水、电、气暖等设施损坏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立即抢修,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立法思想。四是完善了保护措施。为加强对殷墟的保护,《条例》对殷墟保护规划编制、保护范围划定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勘探发掘和工程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保护好殷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新修订的《条例》,承载了我市人民的期盼和希望,必将为进一步强化殷墟保护、研究、利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戴海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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