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申 昕)“原来村里‘三资’管理不规范,老百姓有意见。通过巡察村(社区)整改落实,我们摸清村集体‘三资’底数,并探索实行村级公章智能化管理、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记账,预计今年村集体‘三资’收益将明显增加……”9月3日,马投涧镇何大岷村党支部书记何银合高兴地讲述着巡察村(社区)整改给村里带来的可喜变化。
今年年初以来,龙安区巡察机构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特别是在巡察村(社区)工作中聚焦民生,靶向巡察,创新工作方法,及时化解矛盾,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龙安区巡察机构紧盯群众身边“微腐败”,聚焦涉农惠农重点领域,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发现问题2206个,下达立行立改通知书341件,移交问题线索159条,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党员干部109人,挽回村(社区)集体经济损失及收缴违纪款共270万元,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同感。
龙安区巡察工作在实现辖区53个区直单位、11个乡镇(街道)、198个村(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小队伍、短平快、游动哨”的灵活优势,积极探索“机动式”“点穴式”巡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规并且能够及时整改的事项,第一时间发出立巡立改通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即整改,为群众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32个;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入了解相关情况,积极协调村“两委”等解决,或立即约谈责任人,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妥善化解矛盾。
针对巡察发现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不规范、集体资产流失严重、管理缺位、农村财务专项治理整改不到位等“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龙安区巡察机构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对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财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资”管理方面的制度,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今年年初以来,龙安区巡察机构共向区纪委移交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线索16条,党内警告处分10人,开除党籍1人,提醒谈话1人,警示震慑效果显著。
“我们坚持把造福辖区群众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动力,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在巡察工作中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龙安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