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日前,北关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两起具有关联性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据了解,两名原告李某和王某均于今年5月初经人介绍,到某工程公司所属某住宅小区施工工地担任技术员工作,于今年7月离职,离职时公司仅结清了他们5月的工资,对6月工资1万余元不予支付。为维护自身权益,两名原告一同来到北关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对某工程公司提起诉讼。
该院诉调对接中心接到该案后,调解员买静第一时间向被告公司负责员工管理的人员了解有关情况。该管理人员称,李某和王某于今年5月初到工地就职,6月20日离职,6月份工作时间不足1个月,因此,公司不支付二人6月份工资有事实依据。而李某和王某称他们确于6月20日左右离开工作岗位,但这是因为公司在这天通知他们回家休假,并等候返岗通知。7月2日,公司在无任何预先协商的情况下,通知由于公司资金困难,已将他们二人的工资由每月1万余元降至6000余元。得知工资被降了将近一半,二人均表示不同意降薪,公司便以此为由宣布与他们解除劳动关系。通过与两名原告沟通,买静了解到二人打官司的目的不只是为了讨薪,更是为了表达对公司违规解雇行为的不满。
买静再次拨通该公司管理人员的电话,从法律规定和公司信誉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对方被买静诚恳的态度和专业性所触动,表示愿意积极解决纠纷。在双方进一步协商后,被告公司将所欠6月份工资打入两名原告账户。至此,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