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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日 星期

亮晒“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实事项目清单


市民政局

一、项目名称:结婚登记“跨省通办”

工作目标: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主要举措: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调整完善信息系统;广泛进行政策宣传。

责任领导:张双献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项目名称:社会救助水平提升行动

工作目标:聚焦特殊困难群众,做好困难群众兜底工作

主要举措: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政策宣传、排查摸底等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将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者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责任领导:孙笑梅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项目名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跨省通办”

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推进落实

主要举措:多种形式组织“两项补贴”工作人员培训,推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办理程序和系统应用。通过电视、报纸等大力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政策,提升社会知晓度。

责任领导:崔利鸿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项目名称: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工作目标: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摸排和分析研判,确保我市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主要举措:制定《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实施意见》,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协调会。

责任领导:王德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项目名称: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工作目标: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主要举措:结合智慧社区建设推动社区服务智慧化,探索围绕质量提升认真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征集宣传社区服务优秀案例,开展社区服务满意度调查。

责任领导:陈新升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六、项目名称: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

工作目标: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社区养老覆盖面

主要举措:推进我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养老”,重点推进安阳智慧养老APP开发使用,方便群众办理高龄津贴申请发放。

责任领导:梁钢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市司法局

一、项目名称:加强星级司法所建设

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建成三星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

主要举措:专题召开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会议,就创建三星级以上司法所工作进行研究,同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签订责任书。召开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推进会,成立工作专班跟踪进行督导检查,局班子成员分包县(市)区具体指导创建工作,实行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定期通报制度,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以“大宣传大走访大调研”为主题的“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活动,帮助司法所协调解决困难和难题。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加快进行司法所灾后重建工作。

责任领导:李建军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项目名称: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主要举措:研究制订《安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会,对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围绕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进行培训讲解,督促指导各县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汇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及时进行公示。

责任领导:秦玉光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法制监督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项目名称:创建省部级“智慧矫正中心”

工作目标:指导林州市司法局成功创建省部级“智慧矫正中心”

主要举措:

1.成立工作专班,上下协调联动,明确任务分工(已完成)。

2.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已完成)。

3.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和工作保障(已完成)。

4.对照省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标准逐项落实,逐项检查验收,做好上级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

5.迎接省、部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截至7月26日,林州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全部完成,已通过司法部网上远程核查。因疫情原因,司法部原定于8月中旬进行的实地核查工作推迟,具体时间待定。)

责任领导:李安清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林州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项目名称:向基层群众开展党风廉政宣传

工作目标:向基层群众宣传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新成效

主要举措:组织驻局纪检监察组到市司法局联系村开展“廉政宣讲进乡村”志愿者服务活动。

责任领导:张永新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已完成)

五、项目名称:深入开展支部“手拉手”活动

工作目标:推进机关党支部与结对村党支部共同建设,助力推进乡村振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机关党支部和乡村党支部的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主要举措:

1.将党支部“手拉手”活动列入机关党委和机关各党支部工作计划。

2.将党建活动、工会活动与支部“手拉手”活动结合起来,全面推动。

3.加强与结对村党支部的联系,实现无缝对接。

4.建立清单台账,做到件件落地、条条落实。

责任领导:靳志平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六、项目名称: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工作目标:全市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超过85%,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群众质量

主要举措:统筹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集中统一进行调配。

责任领导:刘文英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律师科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已完成)

七、项目名称:推动安阳县西部9个司法所移交殷都区代管

工作目标:按照2016年市区划调整工作总体安排,安阳县水冶司法所、曲沟司法所、铜冶司法所、许家沟司法所、安丰司法所、磊口司法所、伦掌司法所、洪河屯司法所、都里司法所9个司法所整体移交殷都区代管,实现属地管理

主要举措:

1.人员随编制全部移交代管。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原属安阳县管辖的水冶司法所、曲沟司法所、铜冶司法所、许家沟司法所、安丰司法所、磊口司法所、伦掌司法所、洪河屯司法所、都里司法所9个司法所整体移交殷都区代管。

2.工作经费由财政审计组负责按人口比例进行划拨。

3.法律文书在原安阳县司法所的印章上面直接加盖殷都区司法局的印章,如果工作中遇到矛盾,可以刻制一枚安阳县司法局的B印章,交由殷都区司法局使用管理。

责任领导:张景太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政治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八、项目名称: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和打造省级优秀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工作目标:围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和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目标,进一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提升,为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法治智慧。充分发挥优秀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在培育公民法治意识方面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发挥法治熏陶和辐射作用,提高全市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主要举措:按照《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的意见》和我市“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实施计划,进一步规范“法律明白人”培训、培育工作,努力实现2021年年底每个行政村培育3名至5名“法律明白人”。进一步做好全市优秀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力争建设1个至2个在全省乃至全国体现安阳特色、具有较大影响力、与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法治文化高度融合的法治教育基地,为法治安阳建设贡献法治力量、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领导:李周军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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