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姜蕴真)为筑牢“7·21”重大汛情救灾物资发放纪律防线,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日前,白璧镇纪委动员全镇各村(社区)监委会成员开展“学党史牢记使命、察民情为民办事”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灾后救助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等方面,督促村(社区)监委会切实履行村务监管主责的同时,紧盯灾害救助申报、审核、拨款等关键环节。
镇纪委通过抽查资料台账、访谈负责人的方式,对救灾物资接收入库、发放等情况跟进监督,重点围绕救灾物资储备、使用情况,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分配发放中是否有违反党纪党规的情况,是否有截留、挪用、优亲厚友与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放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及发放手续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镇纪委下发《关于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工作的建议书》,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各村(社区)监委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消除救灾物资发放过程中的各种隐患。各村监委会全程参与强化监督,将救灾物资严格登记造册,对物资来源、品类、用途详细列明,受灾群众领取任何物资都需要在村(社区)监委会成员监督下签字按印予以确认,并要求留存发放图片资料,发放结果在各村阳光村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救灾物资汇聚了全社会的爱心,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救灾物资发放是否能做到公开透明。作为镇纪检干部和村级监委会成员,我们不仅要主动参与一线抗洪救灾工作,更要认真做好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的监督检查,使救灾物资及时、安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白璧镇纪委书记郭宏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