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袁家健辞去安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