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晓楠
巾帼不让须眉。她从警26年以来,屡破大案要案,以坚定和执着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凡业绩。2017年,她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21年荣获“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模”称号。她就是市公安局政治部老干处处长许敏。5月18日,记者见到许敏的时候,她正在主持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学党史 念党恩 颂党情”首场慰问演出。
今年3月8日,许敏从拘留所调到了市公安局老干处。虽然刚来两个月,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作风整顿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优势作用。“老干处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领域,我要不断摸索,发挥老干部的优势和特点,为基层服务。”许敏说。
1995年,19岁的许敏怀着对公安工作无比的憧憬与热爱加入了刑警队伍,法医工作一干就是11年。多年来,只要是重大或疑难案件,许敏始终坚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多起案件中,她带领技术中队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
2003年1月26日,正值农历春节前夕,凌晨4时,位于东工路中段西侧的某烤漆门市内发现了3具被烧至碳化的尸体。现场惨不忍睹,冒着黑烟的焦尸掺和着燃烧过的油漆,散发出异常难闻的气味。为了尽快确定死亡性质,许敏和战友们决定对3具尸体就地进行解剖。寒风刺骨,许敏咬紧牙关,用几乎没了知觉的双手对这3具黑糊糊的焦尸进行了解剖。尸检结果证明受害者的确是被钝器致伤后又放火烧焦的,看似平常的火灾事故发生了质的转变。“法医工作虽然辛苦,但能够为案件剖析事实真相,给受害人一个说法,是对生命的尊重、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许敏告诉记者。
从事法医工作11年,许敏出现场1200余次,解剖各种尸体100多具,先后参与了 “6·13”“1·26”“12·28”特大绑架案、“5·11”打击盗抢机动车专案、“11·22”特大抢劫银行储户案等一大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2011年3月,许敏担任市拘留所所长。她坚持“文明执法、规范管理、感化教育、人性关怀”理念,在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中,用特有的细致耐心和强烈的责任心对待每一名被拘留人员。她从被拘留人员的作息、劳动、文化学习、体育锻炼、就餐等一日生活制度抓起,从日常行为规范管起,一点一滴培养,一言一行纠正,使一大批被拘留人员思想得到转化、行为得到矫治、心灵受到洗涤。
为丰富监所文化氛围,许敏先后与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律师协会、安阳电视台等多个单位建立协作关系,组织开展了丰富的活动,把社会机构的教育触角延伸到拘留所。在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中, 许敏带领民警创建了“课前五分钟唱歌法”“小课堂教育法”“一小时队列训练法”等学习方法,让“微电影”进入课堂;将每周的安全检查和争创“文明拘室”评比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让被拘留人员互相打分、查找问题,调动被拘留人员的参与热情,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单靠公安一家是远远不够的。许敏多次邀请“爱心妈妈”、心理专家、优秀残疾人士走进拘留所授课,许多被拘留人员感动得潸然泪下,写下内心的忏悔。她还注重以节日为载体开展各种活动,每年的母亲节,拘留所都要举行“感恩母亲节”庆祝活动,受邀的妈妈们来到拘留所和孩子共度节日,由被拘留人员向母亲送上鲜花和祝福。诗歌朗诵会,许敏会和被拘留人员一起诵读;春节会和被拘留人员一起贴窗花、贴对联;元宵节灯谜会,她和被拘留人员一起猜灯谜、做游戏……始终坚持寓教于乐、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只要他们再也不触碰法律红线,以对社会、对家庭负责的态度去追求幸福而有意义的人生,我就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许敏说。
在许敏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市拘留所实现33年安全无事故、民警无违纪,2012年成功创建“全国标兵拘留所”,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普通民警,许敏一直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2014年10月和2017年5月,作为基层代表,我很荣幸两次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这对我来说是无上的光荣,是巨大的鞭策和鼓励。新的使命、新的起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引,忠诚履职、拼搏奉献,用实际行动为建党100周年献礼。”许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