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还能申领吗
网友“koji”来信咨询:我市失业补助金现在还可以申领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从2020年6月开始执行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2020年10月下旬,省厅将政策保障范围扩大,申领失业补助金人数激增,严重超过了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为保障失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经请示省厅后,我市紧急停止扩大保障范围,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保障范围严格控制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人员,不再向前追溯。
不动产证如何办理
网友“小栗子”咨询: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哪些手续?
市不动产中心回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应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业主方可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材料:1.所在楼栋的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3.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婚姻证明。4.河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5.税收缴款书。6.商品房预售合同。7.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资料。8.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和抵押合同;办理期间需开发公司、银行配合的,需一并申请。
(本报记者 邓 娴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