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安娜)“这样不仅给村民省了一笔钱,也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我赞成!”4月15日上午,在辛村镇蔡太保村,一场村民协商议事会议正在进行,村民代表纷纷建言献策。最终,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提案,并研究了具体执行措施。
为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社会问题,辛村镇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做到“有事好商量”。该镇坚持“不调研不协商”原则,协商参与各方要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围绕议题开展调研,摸清政策规定、实际情况、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聚焦核心问题形成协商引导预案,并设立政协委员之家和镇联络委,提前15个工作日整理议题背景资料及各方意见、建议,形成说明材料;邀请镇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充分体现平等协商、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有效沟通;对掌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充分发表意见,以民主协商的方式达成理性共识。
镇有关领导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协商意见和建议、会议纪要进行认真研究,亲自阅批办理意见,重要协商成果要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同时,加强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协商,注重听取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内容,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协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