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璐 通讯员 郜 静)近日,张某到市区某理发店理发,在排队等候时,突然看到了欠钱不还的彭某也在这家理发店。
原来,之前彭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张某借款3.5万元,并写下借条。到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后,彭某未按时还款,张某多次催收无果。无奈之下,张某将彭某起诉至汤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该院判处彭某归还张某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彭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随后,张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对彭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没有发现有价值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多次到彭某居住地寻找,其以各种方式躲避。偶遇彭某后,张某立即拨打了执行干警的电话,执行干警赶到后将彭某拘传至法院。
虽被拘传,彭某仍以没有钱为由拒绝还款。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向其一一讲明,彭某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意识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带来诸多不良影响,态度缓和了许多。最终,彭某当场履行了5000元,并与申请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随后将全部欠款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