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 娴
12月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建立长效机制,破解“舌尖上的浪费”,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近年,各地有关“光盘行动”的宣传和举措让“舌尖上的浪费”有所遏制,但是倡导性的宣传没有强制约束性,餐饮浪费的现象依然存在。数据显示,我国餐饮食物浪费量约为每年1700万吨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人到5000万人一年的口粮。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且不说农民种地辛苦、粮食来之不易,单从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来看,遏制“舌尖上的浪费”需要刚性约束。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食品浪费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草案从餐饮服务提供者到消费者,从普遍现象到特殊场景,都做了硬性规定,必将对餐饮浪费现象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
反食品浪费法立法后,对餐饮浪费必将起到长效管理、硬性约束的作用,使消费者逐渐养成节约习惯。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用好法律“刚性”,对违反规定、浪费严重的现象要严惩。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培养消费者自觉节约意识。我们可以在饭店餐桌、食堂墙壁等处粘贴节约用餐的标语;设立反餐饮浪费宣传周、宣传月,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树立餐饮服务提供者节约标杆;餐饮服务提供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适当奖励等。
以立法为基石,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培养节约习惯,我们相信,以法律手段强化监管、反对餐饮浪费是可行的举措,也是大有可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