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沛丽)10月21日,滑县人民检察院就窦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3人应邀担任听证员。承办检察官张鹏、原案件承办检察官李颖、民事执行案件承办检察官赵志华以及第五检察部部分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
听证会上,原案件承办人及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承办人介绍该救助案件的由来。2019年1月3日,被害人刘某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被告人祝某无赔偿能力,刘某的家属窦某至今未收到赔偿金,到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申请人窦某系残疾人,无正式工作及稳定收入,其还有一名11岁幼女需要抚养,现因其丈夫去世后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困难。
评论环节,3名听证员通过查看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民主研究讨论,最终形成一致评论意见,认为检察机关调取和出示的证据来源合法、事实清楚、真实有效,能够证明申请人因案致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
此次听证会是滑县人民检察院首次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实现最佳办案效果。今后,滑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扩大听证适用范围,让听证工作常态化,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