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公众监督,按照《安阳市县(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安环攻坚办〔2020〕97号)规定,现将2020年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县(市)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安阳县,滑县,内黄县,林州市,汤阴县(倒数第一)。
二、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一)18个重点乡(镇)排名情况
重点乡镇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安阳县白璧镇,安阳县崔家桥镇,安阳县高庄镇,安阳县韩陵镇,文峰区宝莲寺镇,殷都区伦掌镇,龙安区善应镇,殷都区许家沟乡,殷都区铜冶镇,安阳县瓦店乡,殷都区安丰乡,龙安区龙泉镇,龙安区马投涧镇,北关区柏庄镇,殷都区洪河屯乡,殷都区水冶镇,龙安区东风乡(倒数第二),殷都区曲沟镇(倒数第一)。
(二)72个其他乡(镇)排名情况
前五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滑县上官镇,安阳县北郭乡,滑县瓦岗寨乡,安阳县永和镇,汤阴县菜园镇。
后五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林州市桂林镇,内黄县豆公镇,内黄县城关镇,殷都区都里镇,内黄县中召乡。
三、县(市)和乡(镇)奖惩措施
(一)县(市)考核奖惩措施
1.安阳县月考核排名第一,且7月份~9月份连续三次排名第一,对其予以通报表扬,奖励生态补偿金50万元。
2.汤阴县月排名倒数第一,对其予以警示提醒,扣缴生态补偿金50万元。
(二)18个重点乡(镇)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前两名的安阳县白璧镇,安阳县崔家桥镇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生态补偿金5万元。
2.对当月排名位于倒数后两名的龙安区东风乡予以警示提醒,扣缴生态补偿金5万元;对连续两次月排名位于倒数后两名的殷都区曲沟镇,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扣缴生态补偿金10万元。
(三)72个其他乡(镇)考核奖惩措施
1.对月考核排名前五名的滑县上官镇,安阳县北郭乡,滑县瓦岗寨乡,安阳县永和镇,汤阴县菜园镇予以通报表扬,各奖励生态补偿金5万元。
2.对当月排名位于倒数后五名的林州市桂林镇,内黄县豆公镇,内黄县城关镇,殷都区都里镇予以警示提醒,各扣缴生态补偿金5万元;对连续两次月排名位于倒数后五名的内黄县中召乡,扣缴生态补偿金10万元。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