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倩
近年,汤阴县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上级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始终坚持“高站位推动、高标准建设、高效能运行”的工作理念,以县级综治中心建设为龙头,强力推进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把综治中心打造成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法治、服务民生的枢纽窗口。截至7月底,汤阴县在全市率先建成县级综治中心并投入使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汤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主要领导亲自抓
高位推动促落实
在综治中心的建设过程中,汤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汇报,县政府在综治中心选址、设备采购、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鼎力支持。为推进综治中心高标准建设,汤阴县还成立了全县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工作,负责全县综治中心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此外,县委政法委还先后多次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先后到贵州、浙江、新乡、鹤壁等省内外综治中心建设的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借鉴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为确保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如期建成,县委政法委组成了四个督导组,倒排工期,对标对表,通过采取实地督导、定期通报、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全程督导综治中心的建设进度,全力助推了全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坚持高标准建设
引领高质量发展
抓标准、促规范。汤阴县综治中心共30间办公用房、9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投资200余万元,设有“一厅一办四室两中心”,即群众接待大厅、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监控研判室、心理咨询室、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在建设过程中,汤阴县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落实省、市要求,确保方向不偏离。
抓整合、聚资源。按照“资源整合、力量聚合、工作融合”的目标,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选拔一名业务能力强、人员素质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常驻综治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等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派驻,充分发挥“1+1>2”的综合效能。
抓联网、强支撑。汤阴县综治中心的建设打破了传统数据壁垒,整合接入了公安、城管、校园等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资源,解决了各部门信息系统兼容性差、业务开展各自为政等弊端,实现了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工作目标。同时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构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数据资源共享利用安全可控。
抓基层、夯基础。各乡镇综治中心依托政府机关大院或社区中心,按照相对集中、相对独立、设备完好、功能齐全的原则进行建设。村级综治中心依托村委会大院建设,设立“三室一平台”即治安联防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群众接待室和综治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乡级综治中心10个,村级综治中心298个。
做好服务保障
确保高效运行
为了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效率,汤阴县综治中心进一步明确了机构运作的负责人,并完善了核实工作机制。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6家单位派工作人员入驻中心,实现“集中办公、一窗受理、全程服务”。按照“一个体系领导、一个平台统揽、一个机制运行”的原则,汤阴县综治中心还进一步完善了组织协调机制、督查督办机制、应急联动机制、便民服务机制、内部管理机制等5项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同时在群众接待大厅悬挂工作流程,制作便民服务手册,提升了工作实效。
除了日常的便民工作,汤阴县综治中心还兼顾着“矛盾化解”和“心理疏导”的双重责任。公安、法院、司法、信访等部门长期进驻中心,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进行综合化解,对能够及时化解的当场进行调解,对涉法涉诉的及时引导到司法程序,并由综治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卫健委等部门安排心理咨询师到综治中心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辅导和心理健康宣传普及,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日常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建立被关注人员、重点人员心理档案,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心理疏导帮扶工作服务。
自汤阴县综治中心建成以来,共接受群众各类咨询200余起,为群众办实事30余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起,提供法律援助4起,有效化解了群众矛盾,提高了民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汤阴县在综治中心建设中,坚持以“五风建设”为引领,全面构建了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内消矛盾、以法治定纷止争的基层社会治理“汤阴模式”。该县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持续提升,“两个指数”双双跨入全省第一方阵前列,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全省平安建设优秀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