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庆华)昨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巡视员李哲一行莅安,就我市文明行为立法工作进行反馈座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家平、副主任张保香出席会议。
李哲对我市文明行为立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安阳市立法工作站位高、进展快,法治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安阳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从《条例(草案)》内容来看,充分体现了安阳地方特色,基本成熟可行。按照立法程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研究。在下一步的修改完善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更好地促进市民文明观念的提升。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草案)》个别条款修改意见进行了反馈,与会人员就《条例》设置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
徐家平在认真听取反馈意见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衷心感谢。她说,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文明行为立法工作,这不仅是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需要,也是通过立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规制、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促进文明行为、维护公序良俗、引导全社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倾力支持、悉心指导,对法规逐条逐句进行论证,提出详细修改指导意见。大家孜孜不倦、认真负责的精神令人感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归纳梳理、抓好意见落实,加快立法工作进度,进一步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推动《条例》尽快出台,更加有效地推动我市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