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沛丽 通讯员 申 蕾
“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这是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对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庄重承诺。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对标“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核心任务,以“信访人”和“检察机关”双向良性互动为前提,树立“人为本”思维,完善来信工作机制,牢固“法治化”思维,规范来信办理流程,运用“大数据”思维,提高来信答复效果,2019年以来,共答复群众来信109件,有效将涉检信访问题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树立“人为本”思维
完善来信工作机制
为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尽可能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关键在于让群众在初次信访就感受到“重视”和“公正”。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念好“快”“稳”“准”“跟”四字诀,让群众真正信服检察机关。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整合工作力量,办理来信案件变散漫为积极。分管副检察长作为员额检察官带头办理群众来信回复工作,形成两个员额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小组,进一步加强群众来信的回复工作和办理力度。
严肃纪律要求,办理来信案件要变软性为硬性。强化时限纪律,要求办案小组切实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并作为政治任务和工作纪律;强化保密纪律,对举报信或者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决不允许在检察环节泄密;对出现超期或泄密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加强统计分析,办理来信案件变粗放为精确。对来信回复工作建立“周台账”,登记来信人姓名、时间、诉求类型、回复和时间等内容。台账后附本周所有来信及其受理登记表、回复记录,便于核查管理。每季度一总结,分析来信数量、类别、办理结果等数据信息,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层报检察长审阅。
践行法治服务,办理来信案件变被动为主动。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来信,不能简单回复了之,必须跟进落实,确保群众来信回复有实效。哈尔滨市某建筑公司的律师申请立案监督的来信,除通过短信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外,又通过电话再次详细沟通,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对该院真诚举动表示感谢。
牢固“法治化”思维
规范来信办理流程
解决好群众信访问题,让群众信服检察机关,关键在于知行合一、表里如一。不局限于“件件回复”形式,更注重案件办理质量。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严格做到来信回复“不漏件”“有规范”“重审慎”,进一步提高“来信回复”质量。
落实归口原则,确保不遗漏。凡是群众来信内容为反映信访诉求的,不论是邮寄给院领导还是其他部门,都由控申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办理,并统一回复,严格规范答复流程和回复内容。目前,该院回复的直接接收群众来信中有给检察长的来信23件,给其他部门的来信2件。
制作答复模板,确保严谨规范。在最高检答复模板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编写基层院答复模板。回复时不仅明确法律依据,还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了解透”“法理明”“心结解”。
提级审核把关,确保严格审慎。对可能发生涉检负面舆情或涉及重大案件的来信,由分管副检察长审核“回复内容”后给予答复;涉及特别重大案件的,经检察长审核“回复内容”后给予答复。如林州市郭某某涉嫌逃税骗取贷款案,其代理律师来信即按此程序办理。
运用“大数据”思维
提高来信答复效果
做好群众信访工作,重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不能止于程序结案。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提出“大数据”思维,开展群众来信回复工作,让数据“多跑路”“存储好”“有用处”,让群众少跑路、检查有依据、问题早解决。
用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程网络制约。将群众来信全部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全程网上登记、流转、办理和反馈,避免群众信件在流转中丢失、破损,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便于流程监控,使群众来信件件留痕、跟踪督办。
丰富个案数据库,信息一目了然。该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基础性价值,群众来信案件,可收集到的信息数据全部录入系统。专门配备一台“检务通”移动电子设备,短信回复全部截图、电话回复全部录音。对于回复短信截图、录音文件、回复信函回执全部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至个案数据库。目前,该院 109 件群众来信的程序性回复电子文档记录已全部上传。分析运用数据,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群众反映频发的领域,注重分析类案特征,挖掘问题根源,形成“检察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源头治理”“综合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