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嘉晨)4月20日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大型商超、母婴用品专卖店、儿童理发店、幼儿洗浴场所和早教机构等婴幼儿、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截至4月26日,该区已检查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12家,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现场责令整改。
据悉,此次行动重点包括检查商家是否存在经营“三无”化妆品行为,查处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或无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的“三无”进口化妆品;检查商家是否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是否建立化妆品台账管理制度,对来往票据建档留存备查;商家是否存在自制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是否在标签上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商家所售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法宣传“药妆”“医学护肤品”以及标明治疗功能的化妆品;所售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中是否存在禁(限)用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