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倩)安阳县公安局辅警王瑞峰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因公殉职。2月10日,王瑞峰被安阳市公安局追记嘉奖。
1月31日(农历正月初七)上午8时前,安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辅警王瑞峰与同班辅警准时到达殷都区水冶镇疫情防控卡点上岗执勤。8时8分,王瑞峰接到中队领导通知,要其到中队领取疫情防护装备。8时28分许,王瑞峰驾驶汽车在返回中队领取安全防护装备途中,行驶至301省道147公里处(安林公路水冶镇段村路段)时,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身受重伤,后经安阳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1月31日9时51分因公殉职。
王瑞峰1976年11月出生,现年43岁,2006年7月被安阳县保安公司招录并派遣到安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任交通协管员,任职13年零6个月。13年来,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王瑞峰认真落实“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相关精神,积极响应,主动参战,义无反顾地冲锋在疫情防控、维护稳定和保护人民的第一线,以实际行动阐释了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诚。从农历腊月二十九、三十到大年初一,他始终战斗在疫情防控的最前沿,为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付出了自己的艰辛努力乃至最宝贵的生命。